市级 聂耳亭
时间:2009-11-05 [ 大 中 小 ] 浏览次数: [ 打印 ] [ 关闭 ] [ 收藏 ]
聂耳亭系民族商业者陈仲言建于1928年,“聂耳亭”原系陈园内的一幢小阁楼,1934年,上海联华影业公司来此拍电影《大路》,聂耳居住于此,并创作了《大路歌》、《开路先锋》等多部歌曲,建国后,著名剧作家于伶旧地重游,作《太湖陈园忆聂耳》词。1981年辟为聂耳纪念堂,2003年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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